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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教工部)】关于开展第五届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     作者 : 宣传部(教工部)     时间 : 2021-09-03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与建设全国一流大学相匹配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现就开展第五届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红色基因 矢志为党育人

二、时间安排

2021年9月—10月

三、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强化师德建设主体责任,深化拓展师德师风治理成果,把主题教育月活动与落实2021年师德专题教育相结合,与健全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相结合,引导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潜心育人,为建设全国一流大学勇立新功。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

对标浙江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新目标,各二级党组织要在继续完成2021年师德专题教育相关学习特别是新时代教师行为十项准则等内容的基础上,通过教师政治理论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教师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铭记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激励广大教师进一步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坚守“为党育才、为国育才”使命,为学校建设全国一流大学和浙江教育先行示范实现跨越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责任单位:教工部、组织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各二级党组织)

(二)开展“为教师亮灯”活动

弘扬尊师重教良好风尚,根据上级通知安排,教师节当天,全校安装电子屏的单位统一在20:00—21:00,以字幕滚动方式为教师亮灯,亮灯主题词为“老师,您好!”“教师节快乐!”“老师,您辛苦了!”“赓续百年初心,担当育人使命!”等,各二级党组织可结合实际自行创意能彰显新时代教师精神风貌的主题词。

(责任单位:教工部、各二级党组织)

(三)举办“师大荣光”颁奖典礼

对参加工作三十年教龄教师和获得各项优秀成绩的教师进行集体表彰。通过典礼活动,强化仪式教育,增强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领广大教师弘扬新时代杭师大精神,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引路人。

(责任单位:办公室、教工部、人事处、工会)

(四)推行入学入职“第一课”制度

强化政治引领,创新育人方式。实施新生始业教育“起航计划”,开展新入职教师培训,有效开展入学入职“第一课”,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广泛开展“四史”教育,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四个自信”,有效抓好师生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

(责任单位:组织部、教工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学工部、研工部、各二级党组织)

(五)开展师生科研诚信教育系列活动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开展师生科研诚信教育系列活动。组织教师和学生进行专题学习,通过自学、讲座、教研室活动和师生座谈等形式,集中组织专题研讨,广泛宣传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有关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责任单位:科研处、教师发展中心、研工部、各二级党组织)

(六)开展“教师好家风”系列活动

围绕“教师好家风”主题,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家风展、家风故事宣讲、家风书画创作、“跟着诗词品家风”等系列活动。以形象生动的家风家教故事,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引导全校教师在良好家风的熏陶中修身律己、崇德向善。

(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各二级党组织)

(七)开展“尚师·感恩”系列关爱活动

举行“感谢有您”荣休仪式,感恩荣休教职工对学校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开展“劳模进课堂”活动,弘扬工匠精神;开展“青蓝计划”结对活动,举办“青博论坛”,助推青年教师成长成才,传承良好师德师风;开展一线教师心理健康团辅活动,关爱教职工身心健康。

(责任单位:工会、教工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团委、学工部、各二级党组织)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强化主体责任,研究制定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具体安排,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扎实有效推进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

(二)精心组织,优化创新

各单位要密切结合工作实际,把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与抓好新学期重点工作任务相结合,精心设计活动内容、创新形式载体,不断增强师德师风教育的感召力和影响力,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三)深化提高,常抓不懈

各单位要将主题教育月活动融入日常工作、常抓常新,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健全完善有关制度机制,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抓在实处,进一步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

请各二级党组织结合2021年5月28日信息公开网发布的《关于开展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要求,于2021年10月31日前,将各二级党组织开展的总体情况、开展形式、学时完成情况、工作成效、特色案例(每个二级党组织至少申报1个)、长效机制等通过钉钉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

联系人:马利峰;联系电话:28865730。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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